包头市档案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年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档案法》,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依据包头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加大档案执法力度,在全市中直、区直驻包单位和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进行档案行政执法调研。同时,结合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提前做好对全市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档案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按照《包头市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档案目标任务分解表》,此次调研的重点是《分解表》中的有关责任单位。
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及机构人员配置情况;档案保管及现代化管理情况;档案工作基础业务建设和升级情况;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档案归档情况;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现行档案资料征集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的通知》(厅发〔2002〕81号)情况。
调研以局长、副局长带队分4个组对全市76个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调研,历时1个多月,结束调研。通过调研基本摸清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下一步就调研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树立档案工作学习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对档案工作落后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特别是加强全市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在2008年的再评选工作中档案资料工作不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