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自治区档案局一行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情况进行调研。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实施第八年,随着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它已不能适应我区档案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需要,自治区人大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八年来的实施情况,决定对其进行修改。此次调研是《条例》修改前的调研。
在这次调研中,市档案局向自治区调研组汇报了近年来我市档案法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向调研组提出了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征求的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随后,调研组对市档案馆和东河区档案馆进行了实地考察,对近年来我市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今后要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与档案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作用,促进档案法制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