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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档案工作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2008年,包头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近日,包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会议,包头档案工作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又立新功,圆满完成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83项测评指标中的194项工作(占总分的72%),以及市县档案馆晋升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的工作。包头市档案局馆又一次荣获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称号,继2005年之后再一次体现了包头档案工作为全市重大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同时展示了包头档案人勇于奉献的精神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