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一年——一九八六年,我在中共包头市委任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主管市委办公厅、调研室、统战部及市委的日常工作,同时还分管财贸、卫生、文化系统的工作。一九八五年,我被中共中央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授予“地方病防治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九八六年,我任包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积极努力地工作了两年。在此期间,我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代表的五年中,认真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努力完成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在一次有李鹏总理参加内蒙古代表团的讨论会上,我作了关于要求国家把“煤化工”项目放在包头的长篇发言,较好地说明了这个项目放在包头的各种有利条件和好处。我发言后,国家计委的一位领导同志说,叫你们市委书记大会结束后来国家计委。大会以后,当时的市委袁书记专程去了国家计委,可能是由于当时该项目在全国还没有最后确定,是否给包头没有定下来。现在,“煤化工”这个项目已经确定在包头上马了,我们当时所作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在一九八八年离休后,继续发挥余热,积极创办了“老年大学”,在担任“老年大学”校长的十二年中,奔走于各方,积极为“老年大学”创造条件,为“老年大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期间,有两千五百余人在“老年大学”学习,不但使离退休干部学习了各种知识,身体的健康状况有很大改善,也使他们的精神状态有了很大的转变,精神上有了寄托。很多人不愿意离开“老年大学”,通过学习有些人还成了老年书画家。(连载完毕) |